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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射伤害
雷射危险等级
主要雷射眼睛伤害
雷射使用环境注意事项
文章来源:中央研究院原子分子科学研究所安全委员会
雷射光路架设注意事项
个人防护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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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直射眼睛伤害
→妨碍视觉
→引起各类眼睛病变 - 眼睛长时间暴露於强光
→引起各类眼睛病变 - 强雷射光直射皮肤
→皮肤烧伤
雷射危险等级
- 第一级:低输出雷射,不论何种条件下对眼睛,都不会超过MPE值,可以保证设计上的安全,不必特别管理。
- 第二级:低输出的可视雷射,人闭合眼睛的反应时间为0.25秒,用这段时间算出的曝光量不可以超过MPE值。通常1mW以下的雷射,会导致晕眩无法思考,用闭合眼睛来保护,不能说完全安全。
- 第三级:中输出雷射,光束若直接射入眼睛,会产生伤害,基於某些安全的理由, 进一步分为3A和3B级。3A级为可见光的连续雷射,输出为5mW以下的雷射光束,光束的强度不要超过25W/m2。3B级为0.5W以下的连续雷射光,直接在光束内观察有危险。
- 第四级:高输出雷射,有火灾的危险,扩散反射也有危险。
主要雷射眼睛伤害
- 最多的雷射是落在对视网膜造成伤害的波段,尤其是在视网膜上雷射已被聚焦到很小的点,强度提高千倍。
- 脉冲雷射因其锋值强度比相同平均功率的连续光雷射高千万倍以上,极度危险,1 μJ 能量打入瞳孔即可造成伤害。
- 眼睛看不见的波段(如近红外光)的雷射因不易察觉更是危险。
雷射使用环境注意事项
- 非专业人员不能进入实验区,若必须进入则必须在非实验进行时间或戴上护目镜。
- 遮住镜面般的反射面―如玻璃橱窗
- 电脑萤幕与椅子
文章来源:中央研究院原子分子科学研究所安全委员会
雷射光路架设注意事项
- 雷射光路保持水平,高度在胸部和腰部之间,以和眼睛高度有够大的差距。永远不能把眼睛放在光路高度观察,也不能拿眼睛来直接看光的出口。
- 低能量光束遮光使用铝片喷黑漆或贴黑色胶带
- 雷射光路在黑色盒子(压克力、塑胶瓦楞版)内不仅是保护自己和他人必要的措施,也是光学架设稳定性必然的要求。
- 真空系统下的雷射光路架设最好设计从从上方开启腔门而非从侧面。
- 以散射之白卡片、UV card、IR card来看雷射光
个人防护注意事项

- 除非是已固定安全封闭的光路或有执行上的困难(另寻他法注意防护),否则一定要配戴护目镜。
- 护目镜必须针对你使用的雷射光波段有10万倍的衰减,而通过安全且在可见光的波段来让你工作。不是随便拿个叫做护目镜的就以为很安全。
- 护目镜要能遮住侧面来的光。
- 直接拿强雷射光对眼睛打,有护目镜也不足以保护。
- 手表、戒指因随著手在光路中移动,最为危险。项炼在弯腰架设时也很危险。